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江门市报名点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9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月2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受理部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受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江门市人事考试院)二楼B206室。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750-3873700。
三、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全科成绩合格考生请于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2月6日前),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市人事考试院现场发放。
附件:广东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江门市报名点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