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过渡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2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132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情况,就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过渡范围
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及省、市、县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职部(含附设中职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过渡内容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原来实行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和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
具体过渡对应关系是:原职业高中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业高中高级教师对应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职业高中一级教师对应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助理讲师、职业高中二级教师对应助理讲师。
(一)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或在职业高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并聘任到相对应岗位的教师,已取得的职称按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层级和名称,现聘任岗位等级不变。
(二)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或在职业高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现未聘任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已取得的职称按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层级和名称,现聘任岗位等级不变。其职称层级和名称仍然有效,待有岗位空缺,可按规定程序竞聘。
(三)持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含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证书的引进调入人员,纳入本次过渡登记。
(四)下列人员不需进行过渡登记:
1.取得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原职业高中取得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如档案、图书资料、实验、经济、会计、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3.其他不属于过渡登记范围的人员。
三、过渡程序及要求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职称过渡工作由学校(单位)统一组织办理。
(一)个人申请。申请职称过渡人员需向学校提出过渡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或单位核对完证书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的章后应将原件当场退回给申请过渡人员)。
(2)人事档案非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及保存的,需提交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人事部门档案管理专用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二)统一填表。由所在学校(单位)对申请过渡人员的情况认真核查,统一填写《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见附件1)、《江门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和《江门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统计表》(见附件3)。
(三)个人确认。教师本人对学校(单位)填写的《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的内容进行核对,如对过渡登记表中的内容无异议,请在“个人核对意见”栏签名确认。
(四)学校(单位)填写意见。《过渡登记表》中“学校(单位)意见”栏除填写日期和加盖学校(机构)公章外,还需填写“同意过渡”,并由校长或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签名。(按照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请签名人员认真核对过渡人员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五)存档。经单位审核同意过渡的老师,由学校统一将《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存入老师个人档案。
(六)汇总、报送。学校(单位)需将填好的附件2、附件3上报各市(区)教育局,由各市(区)教育局汇总后报送江门市教育局。同时应将过渡后职称信息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四、时间安排
所有学校请于7月20日前完成所有(含在编与非编)教师的职称过渡登记工作,并报送附件2、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各市(区)教育局。各市(区)教育局汇总并审核各单位材料,于7月30日前上报江门市教育局,由江门市教育局汇总全市材料报江门市人社局存档。
五、其他说明
(一)请各学校(单位)把本通知及时向老师公开,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让每位教师熟悉职称过渡登记要求和报送程序。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联系。
江门市教育局联系人:易嘉颖 林绮云
联系电话:3503921 3503974
(二)除个人及单位审核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打印填写。表格的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 过渡登记表
2.江门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一览表
3.江门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统计表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职务)过渡对应表
5.江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政策问答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