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1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