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行业主管部门 | 设立依据 | 收费文件 | 收费范围和对象 | 收费标准 | 执收单位 | 收费期限 | 说明 |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1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高级 | 人社部门 |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 个人 | 580元/人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材料当天 | ||||
2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中级 | 人社部门 |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6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6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 个人 | 450元/人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材料当天 | ||||
3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初级 | 人社部门 |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 个人 | 280元/人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材料当天 | ||||
4 |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高级资格论著鉴定费 | 人社部门 |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8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8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 个人 | 200元/人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材料当天 | ||||
5 |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答辩费 | 人社部门 |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 个人 | 140元/人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材料当天 | ||||
6 | 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3〕149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价函〔2013〕223号)、《关于补充规定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粤人社函〔2013〕4284号) | 个人 | 45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7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 | 个人 | 66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费按成本补偿原则,根据考试人数、组织考试所产生的平均成本支出确定,每年具体收费标准会根据上一年考试情况变动 | |||
8 |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 | 个人 | 66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9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5号) 《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1号)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 | 个人 | 73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10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 | 个人 | 客观题:56元/人/科; 主客观题混合:60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11 |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 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号) | 个人 | 客观题:75元/人/科; 主观题:87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12 | 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 | 个人 | 客观题:56元/人/科; 主观题:60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13 |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职业水平考试 |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 | 个人 | 74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14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 | 个人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56元/人/科;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66元/人/科;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74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15 | 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 | 个人 | 客观题:56元/人/科; 主观题:74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16 | 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 | 个人 | 客观题:58元/人/科; 主观题:72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17 |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 国家测绘地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 | 个人 | 客观题:58元/人/科; 主观题:72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18 | 执业药师(中药师)资格考试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28号)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 个人 | 56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19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03〕4号) 《高级审计师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关于201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9〕1号) | 个人 | 初中级:57元/人/科; 高级:75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20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等3项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8〕8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 | 个人 | 给水排水:基础考试69元/人/科、专业知识考试70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74元/人/科; 暖通空调:基础考试69元/人/科、专业知识考试73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77元/人/科; 动力:基础考试69元/人/科、专业知识考试75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80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21 | 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 个人 | 基础考试:69元/人/科; 供配电:专业知识考试70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74元/人/科; 发输变电:专业知识考试73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77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22 |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 个人 | 基础考试75元/人/科;专业知识考试75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80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23 | 注册土木工程师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等3项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8〕87号)、《关于公布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公告2016年第1号) | 个人 | 岩土:基础考试69元/人/科、专业知识考试69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80元/人/科; 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78元/人/科、专业知识考试80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85元/人/科; 港口与航道:基础考试88元/人/科、专业知识考试85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85元/人/科; 道路工程:基础考试75元/人/科、专业知识考试70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74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24 |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工信教〔2016﹞111号) | 个人 | 机考:73元/人/科; 主客观题混合:63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25 |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 | 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 | 个人 | 一级客观题65元/人/科; 一级主观题80元/人/科; 二级客观题63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26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18号 | 个人 | 客观题:66元/人/科; 主观题:70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27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 | 个人 | 客观题:60元/人/科; 主观题:74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28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人社部发[2017]6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 | 个人 | 《建设工程经济》56元/人/科;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66元/人/科;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75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29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 | 个人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1元/人/科;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1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30 |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 《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 | 个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按每人每科68元收取;场地设计按每人每科157元收取;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按每人每科177元收取;二级注册建筑师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按每人每科75元收取;建筑构造与详图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场地与建筑设计按每人每科100元收取。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31 |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 个人 | 客观题:60元/人/科; 主观题:64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32 |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 个人 | 一级基础考试:69元/人/科; 一级专业考试:77元/人/科; 二级专业考试:80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33 | 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 |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18号 | 个人 | 基础考试75元/人/科;专业知识考试75元/人/科;专业案例考试80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34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7号)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46号) 《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9〕1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 | 个人 | 初级:60元/人/科; 中级:58元/人/科; 高级:100元/人/科 | 考试机构 | 长期 | ||||
35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 | 人社部门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 | 考试申请人 | 理论科目纸笔考试:55元/人次(大于90分钟) 理论科目纸笔考试:45元/人次(小于等于90分钟) 理论科目无纸化考试:65元/人次(大于90分钟) 理论科目无纸化考试:55元/人次(小于等于90分钟) 综合评审:250元/人次 实践操作考试:310元/人次(小于等于180分钟) 实践操作考试:380元/人次(大于180分钟) |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自2019年8月2日起五年内有效 | ||||
36 | 社会保障卡(IC卡)工本费 | 人社部门 | 1.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障卡业务的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13号) 2.关于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3〕167号) 3.关于社会保障(IC)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3〕169号) | 1.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障卡业务的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13号) 2.关于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3〕167号) 3.关于社会保障(IC)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3〕169号) | 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个人 | 每卡20元 | 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 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