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09号),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纾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困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对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申请享受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补贴的中小微企业,补贴返还标准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50%标准”提高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100%标准”,预计至少为七千多家已申领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补贴的中小微企业增发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近3千万元,实实在在为企业提供“硬核”政策服务和“真金白银”帮助。
已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50%标准享受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补贴的中小微企业,由各市有关部门核准名单后统一补发差额,企业不需重新申请。2020年12月31日前,新申请或已申请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补贴但未返还的中小微企业,经线上或线下审核通过后,按上年度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标准一次性予以返还。
注: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补贴即将截止受理(12月31日,含当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请赶快申领!
申领方式:
我市稳岗补贴申领使用省集中式申报系统,全程网办。企业可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入“稳岗补贴”入口申报(https://www.gdzwfw.gov.cn/),因特殊情况需线下现场办理的,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向单位参保所属地的人社经办部门进行咨询和预约受理。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稳岗补贴申请入口和服务入口
省集中式稳岗补贴申报系统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