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信用监管,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近日,江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培训班,邀请长期在劳动关系领域从事政策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家授课。市、县两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业务负责同志和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培训。
本次授课围绕《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以及执行程序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分析,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剖析,使参训人员更加深刻理解和把握《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内涵。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有助于更好地推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在日常监管中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按照规定公开并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