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2年第一批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情况的名单,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正式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截至目前,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至21家。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是产学研结合、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载体。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标志着企事业单位在科研创新道路上实现了实质性的跨越。近年来,江门市大力实施“人才倍增”工程,重视创新及科研平台建设,构筑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此次两家医院科研平台从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格为国家级科研工作站,带动了一批优秀青年卫生人才投身科研,实现了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在高水平科研成果上的突破。
接下来,江门市将进一步优化博士后科研平台的布局,吸引更多博士博士后高层次人才汇聚侨都,推动“人才倍增”工程取得实效,为江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人才新动能。
下面,让我们走进这两个新加冕“国字号”的单位:
江门市中心医院
江门市中心医院是我市优秀的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代表,该院在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前,已与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合作建立了3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获批广东省博士工作站,2019年入选广东省“100个博士博士后创新平台”。该院自建站(基地)以来累计进站博士后24名,目前在站博士后17名,培养博士后数量位居江门市企事业单位前列。同时该院对优秀博士人才给予提拔重用,现有博士76名,其中19名担任科主任(或副主任),9名担任科室主任助理。
该院围绕重点专科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大力推进科研载体建设,建立了医学研究中心、产科高通量基因检测实验室、生殖医学中心胚胎培养实验室、检验科实验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神经外科3D打印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平台。近年来,在站博士后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13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15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11项、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2项、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1项、江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2项、江门市博士后创新实践课题2项,共发表国内专业期刊论文4篇、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32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6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前身为江门市中医院)成立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先后成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国示范中医院、首批广东省中医名院等。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于2014年获批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来,累计进站博士后8名,目前在站博士后5人,现有在职博士30人。该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立以来取得了丰硕成果,在站博士后先后获国家自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4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项,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7篇。
该院以打造科技创新平台为抓手,加快建设博士后工作平台,先后成立了江门市新会陈皮研究院、江门市骨科研究所、江门市中西医结合肺病研究所、江门市区域病理诊断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Ⅰ期临床试验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为博士后开展科研探索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规范和加强医院博士后的管理工作,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评“广东省创新平台典范样本称号”。
【新闻加点料】
“博士后”这个听起来既神秘又高端的名词,在江门市早已“生根发芽”。目前,江门市已有嘉宝莉、芳源环保、海鸿电器等21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门双碳实验室、开平中微子研究中心、天地壹号、李锦记等57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累计招收博士后159人,现有在站博士后86人,2022年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人。
江门市始终将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作为吸引、集聚博士后人才的重要抓手,在博士后引、育、留、用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政策支持。
一、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1.国内博士毕业后,到我市企事业单位进站从事博士后工作的,20万元/年(江海、鹤山25万元/年);2.从全球排名前1-300名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30万元/年(鹤山40万元/年);3.到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从事博士后工作,并入选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博士后引进项目的,江门市补贴20万元/年。补贴最长2年。
二、引进博士和出站博士后生活补贴。补贴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出站博士后:1.到江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承诺连续工作3年以上;2.到市直单位或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工作的,40岁及以下;到鹤山市工作的,45岁及以下;到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工作的,博士40岁及以下、出站博士后45岁及以下;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仅限境外人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1.到市直单位、新会区工作的,博士10万元/人、出站博士后20万元/人;2.到蓬江区、江海区工作的,博士15万元/人,出站博士后25万元/人;3.到鹤山市、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工作的,博士20万元/人、出站博士后30万元/人;4.国(境)外引进的博士、出站博士后,在以上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人。补贴一次性发放。
三、引进博士和出站博士后购房补贴。补贴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出站博士后:1.到江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承诺连续工作5年以上;2.到市直单位或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工作的,40岁及以下;到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工作的,博士40岁及以下、出站博士后45岁及以下;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仅限境外人员);4.在江门市购房。
贴标准及期限:1.到市直单位、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工作的,博士10万元/人、出站博士后20万元/人;2.到蓬江区、江海区、鹤山市工作,并在辖区内购房的,博士30万元/人,出站博士后50万元/人;3.到新会区工作的,并在辖区内首次购房的,博士30万元/人,出站博士后50万元/人。4.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3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工作,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的,给予每人40万元购房补贴(鹤山市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补贴一次性发放。
四、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补贴条件: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柔性引进的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
补贴标准及期限:1.在读博士生活补贴2万元/年;2.博士导师生活补贴3万元/年;3.鹤山市:在读博士生活补贴3万元/年;博士导师生活补贴4万元/年。补贴期限最长2年。
五、博士后、博士建站单位建站补贴。补贴条件:经国家批准或省备案,在我市新设立并至少招收1名博士后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或至少招收1名全职博士的博士工作站。
补贴标准及期限:1.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建站补贴50万元;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站补贴30万元。3.蓬江区: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建站补贴60万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站补贴40万元。4.鹤山市:博士工作站建站补贴70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贴100万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站补贴50万元;5.古井镇:博士后工作站另外一次性奖励3万元。补贴一次性发放。
六、安居租房补贴。在我市租用住房的,符合条件的,给予博士后(认定江门市二级人才)每月45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