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联印发《关于表扬2022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通报》(人社厅函〔2022〕186号),对2022年度工作突出的全国113家调解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广东省共4家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上榜,其中包括我市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劳动关系联处中心。
2021年以来,根据《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要求,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工商联和企业联合会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力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下简称调解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评选出9家金牌调解组织,范围涵盖了县(市、区)区域性调解组织、镇(街道)和企业、商(行)业调解组织。各类调解组织积极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镇(街道)、行业性、区域性、协调联动等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增强工作合力,重心前移、下沉服务,推动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2021年以来,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共办理争议案件32238宗,其中达成调解协议与和解案件30929宗,调解率超过95%,努力推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企业、消减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不断探索“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新路径,深化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使调解在化解全市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切实发挥“稳定器”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将继续完善和总结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选树和创建工作经验,从软件、硬件两方面着手,进一步总结创建做法和经验,强弱项、补短板,更好地为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全面、专业、优质的法律咨询与服务。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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