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完善我市环保项目储备库建设,现需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协助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开展4个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包括:1.开展项目清单初审;2.组织项目专家评审;3.完成项目方案复核工作。
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清单初审
第三方技术单位负责配合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服务范围和绩效目标等,并及时对申报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二)组织项目专家评审
第三方技术单位负责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项目类型和数量邀请从事相应类别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并组织专家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可通过视频会议评审、现场会议评审或函审方式进行)
(三)完成项目方案复核工作
对通过专家评审且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的项目方案进行复核,指导申报单位形成最终方案,并出具专家复核意见。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时间原则上为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完成。
四、服务费用
总费用为人民币2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服务商相关人力成本、交通费、技术评审会议成本(包括专家费、餐费、资料寄送费用等)、税费等。
五、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供应商从事环保行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报名材料清单
(一)报价单(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四)评分表(见附件2)有关支撑材料等。
七、 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1.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2.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党组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3.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八、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5点30分前将加盖单位公章(若是外资企业报价,则加盖公司合同章也可)的“《报价单》及相关报价资料的纸质版报送我局,所有纸质文件资料须用文件资料袋装密封,封口盖公章或签署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姓名(凡是纸质投标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资料)。未按要求按时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予以拒绝其参加采购。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地址:恩平市恩城东华街1号
邮编:529400
联系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0-7812429
附件:
1、报价单
2、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