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采购的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加油服务。
(三)服务期限:2026年5月—2028年5月。
(四)预算金额:根据实际公务用车使用需求,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二、项目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业务开展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卡流程、加油流程、对账流程、挂失流程、监督流程及应急处理流程等)。在管理办法中详细说明公务用车加油的具体操作。
2、供应商需指定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的加油工作,提供24小时的优质加油服务。
3、中标供应商承诺有稳定油源渠道,保证油品的质量,保证做到任何情况下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杂使假,不短斤少两。相关承诺应通过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自拟。
4、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防雷设施管理,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
5、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所持公务用车开设加油专用卡。每辆公务用车只能开设一张加油专用卡。
6、加油专用卡应记录车牌号码、车属单位名称等内容,只能用于定点加油站加油,不得用于支付加油以外的其他任何消费。
7、定点加油站在受理专用卡加油时,必须核对车牌号码与加油专用卡所记载的车牌号码是否一致。
8、公务用车的加油费用必须使用加油专用卡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不得通过现金方式与采购人结算。
9、中标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单位报送加油及充值资料。 10、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相应行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油品业务许可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采购服务综合评分标准》(见附表1)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成交服务商。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网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把将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信用查询记录”的纸质报价资料或电子信箱报送我局。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地 址:恩平市东华街1号
邮 编:529400
联系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7812429
资料收取邮箱:jmssthjjepfj@jiangmen.gov.cn
附件:1、评分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2026年5月7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