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因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1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报价及相关资料。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6年江门市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购置项目(恩平分局)。
2. 项目编号:202607。
3. 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含税)。响应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 采购标的: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1台。
5. 所投产品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的全新产品;
6.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二、采购设备及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
三、交付、培训、质保与验收要求
1.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初始化设置及交付。
2. 交货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指定地点(恩平市恩城东华街1号)。运输、保险、装卸及交付前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所供产品应为全新、未使用、来源合法的原装产品,品牌、型号、配置及主要性能应与响应文件一致;随货提供装箱单、合格证明、中文使用说明书、序列号/出厂信息、校准证明。
4.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1次现场操作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开关机、自检、零点/量程标定、采样、报警设置、数据记录与导出、日常清洁维护和安全注意事项,直至采购人指定人员能够独立操作。
5. 主机免费质保期不少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非人为原因发生故障的,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外终身提供技术咨询及配件维护服务。
6. 验收以本公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合同及交付实物为依据,核验品牌型号、序列号、配置附件、证书资料,并进行开机自检、泵堵塞报警、声光报警、数据记录/导出及主要菜单功能测试。参加实物演示的,交付产品功能和质量不得低于演示实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并合法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响应材料清单
1. 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联系人信息。
2.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以及“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及附件1《评分表》自评页。
4. 逐项技术响应表及证明材料。技术响应表应列明“采购要求、响应参数、偏离情况、证明材料名称及页码”。
5. 符合中小企业政策并申请价格评审优惠的,按附件2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除声明函外,还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材料。
6. 按本公告格式填写并盖章的报价单。
7. 拟参加实物现场演示的,在响应材料中明确“参加”,并提供演示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不参加演示不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项目报价单
以上材料应按顺序编排并形成完整响应文件。提交纸质材料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通过邮箱提交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供应商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评审方式及评分标准
采购人依法依规组建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照附件1《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技术商务70分、价格30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评审价格由低到高排序;评审价格仍相同的,按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符合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及广东省适用政策,且所投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评审价格按响应报价扣除10%后计算;扣除仅用于评审,合同价格仍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
七、实物现场演示安排
1. 演示为自愿评分环节,满分5分;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演示的,该项得0分,但不因此作无效响应处理。
2. 演示设备须为拟供产品相同品牌、型号和主要配置的真实可运行实物。演示时登记品牌、型号和序列号,并与响应文件核对。
3. 演示时间、地点及顺序由采购人在报名截止后,以相同方式统一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每家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审小组不得临时改变演示项目、时长和评分标准。
4. 供应商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演示场所。演示使用环境空气、设备内置测试功能及常规数据连接完成,不进行破坏性测试。实物在演示结束后由供应商自行带回。
5. 演示项目为:①实物与响应型号/配置一致并完成开机自检;②中文界面及实时值、STEL、TWA、峰值等读数显示;③采样泵运行及进气口阻断后的低流量报警/停泵保护;④声光报警触发及复位;⑤数据记录、历史查询及经底座/数据线/BLE等方式导出或查看。每完整通过1项得1分。
八、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21日17:30前,将完整响应材料送达采购人或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事项
1.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2. 地址:恩平市恩城东华街1号;邮编:529400。
3.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办公室,0750-7812429。
4.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750-7822837。
5. 电子邮箱:jmssthjjepfj@jiangmen.gov.cn。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2026年8月18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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