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与任务
为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开平市水污染防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及低碳试点示范、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及污染防治、监测、执法应急、宣教能力建设的项目库技术审核,主要包括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方面的技术培训、项目清单初审、重点项目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指导申报入库等工作内容,为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从而充实完善我市专项资金项目库,并为相关项目纳入上一级项目库奠定基础。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项目申报培训
组织和召开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前期调研及培训会议,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申报前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支持范围、重点及申报材料要求。培训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审查要求、相关环境污染治理适用技术。开展培训不少于1次,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采用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方式。
2、项目清单初审
对申报项目清单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服务范围、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绩效目标等,并及时对申报项目清单提出初审意见,给出补充完善具体时间要求。服务期内按季度对申报项目清单开展初审,项目初审数量由实际申报项目数量确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适当增加项目清单初审频次。
3、重点项目现场勘查
按季度对申报项目清单进行筛选,确定重点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开展重点项目现场勘查项目不少于4项,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适当增加现场勘查频次。
4、专家评审
按季度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项目类型邀请相应的行业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包括提出项目的修改完善意见及入库意见)。完成25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可通过视频会议评审、现场会议评审或函审方式进行。
5、指导项目申报入库
按照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申报指南、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第三方技术单位指导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开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
1、报价为全包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报价上限(人民币15万元)。
3、付款方式:资金按照财政规定程序拨付至中标供应商,付款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供应商的选定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同类项目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供应商。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3、评分表(见附件2)(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4、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或国家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http://bmfw.www.gov.cn/gszjxwqyml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保响应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七、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到2023年6月16日下午5:30期间,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及相关报价文件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kp2276011@163.com;或将纸质报价文件送至我单位5楼办公室。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地址:开平市长沙卫民路10号
邮编:529300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0-2276011
邮箱:kp2276011@163.com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