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202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医函〔2020〕10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输液瓶(袋)回收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符合条件并愿意参与输液瓶(袋)回收工作的企业,公开接受申请报名。经审核后,我局将择优向省商务厅推荐5家企业,并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向社会公布全市有资质企业名单。
一、回收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相应品类回收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已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进行再生资源企业备案注册并填报年度经营情况(平台网址为:http://zszy.syggs.mofcom.gov.cn/lsltfw/zsRegister,本年度新成立企业无需填报年度经营情况);
(三)企业需承诺依法依规回收输液瓶(袋)、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二、报名方式
填写《江门市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江门市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企业简介发送至电子邮箱:154517717@qq.com,联系人:卢生,联系电话:0750-3507982。
三、报名须知
公司名称、住所、回收种类、服务区域、联系人、联系电话将会对外公布,请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至2020年7月28日截止。
附件:1. 江商务贸管2020027号附件1——江门市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docx
2.江商务贸管2020027号附件2——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登记表.docx
江门市商务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