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编制本预案的目的,是为规范和加强涉及我市外经贸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避免、缩小和消除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维护我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适用范围
根据我局职责,本预案适用于由我局直接处置或参与处置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指我市外经贸系统遭遇重大火灾、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指我市外经贸系统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指我市外经贸系统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我市外经贸系统发生的重大劳资纠纷、集体上访、罢工、恐怖袭击事件等。
(五)其他不可预知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一)及时发布,掌握主动。由我局直接处置或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境内外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牢牢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加强引导,注重效果。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水平,确保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有利于我市的对外经贸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三)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领导管理,规范执行新闻发布的工作流程,切实履行新闻发布职责。具有全国、全省重大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协调,请求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指导,并与有关部门沟通进行新闻发布。
四、组织体系
(一)成立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组成,日常联络机构设在办公室。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宣传工作副局长
局新闻发言人
突发事件所涉业务的分管领导
成 员:办公室主任
信息服务科科长
突发事件所涉业务科室负责人
局新闻助理
(二)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局领导批示,根据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进展情况,启动新闻发布应急工作。
2、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
3、协调管理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工作。
4、收集、跟踪境内外、市内外舆情,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及省外经贸厅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五、发布程序
(一)启动
由我局直接处置或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小组成员召开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紧急会议,启动新闻发布工作(发布流程详见附件2)。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向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成员传达重大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分析形势,对事件性质做出判断,明确各成员分工和责任。
2、启动新闻发布方案审批机制。办公室会同有关业务科室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内容,报局领导审批。如遇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有关职能部门请示或协调沟通,并按指示迅速组织落实。
3、启动新闻发布机制。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办公室负责迅速组织新闻发布,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发布会、背景吹会风、发新闻通稿,及组织记者集体采访、接受独家媒体专访或以政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同时,由信息服务科通过我局政务网和政务微博发布新闻。
(二)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1、及时准确。新闻发布既要快速反应,争取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情况复杂的重大突发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随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后续详细发布。
2、把握适度。新闻发布要认真策划,把握发布时机和发布口径,要适时、适度发布信息,消除和化解公众的猜疑和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3、突出重点。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工作主动性。
4、严守纪律。各部门、个人非经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安排,不得擅自就重大突发事件对外发布消息,接收采访。
(三)后期处置
1、总结评估。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办公室应协同有关参与科室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置过程、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的情况及效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报局领导。
2、新闻发布领导小组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发布及沟通协调中的成功经验或暴露的问题进行总结,据此修改完善相关快速反应机制,指导和规范下一步工作。
六、责任追究
(一)严禁超职权职责范围发布新闻。凡未经批准擅自就突发事件发布新闻,或超越权限、超越批准内容范围发布新闻,或有义务发布而未及时发布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对于新闻发言人及时准确发布新闻,而新闻媒体故意歪曲事实、进行虚假报道,造成不良影响的,本局或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外宣办)可以通过司法、行政、外事、舆论等渠道或方式予以澄清、交涉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工作保障
(一)局党组在队伍建设、资金支持、后勤保障、技术平台等方面对新闻发布工作予以重视。通过制度安排,确保局新闻发言人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及时了解掌握重要情况和相关信息。指导新闻发言人确定发布选题、把握发布稿及发布口径。对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配备必需的摄影、摄像、录音、移动终端等设备。
(二)突发事件所涉业务科室负责突发事件新闻事项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
本制度由本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