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爱卫办、市直各单位:
当前正值春夏交替之际,蚊虫等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增多,为做好蚊媒传播疾病的防控工作,防止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播疾病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的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决定结合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联合珠海市、中山市爱卫办,于2021年4月29日组织开展全市孳生地清除及灭蚊统一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四方责任
各市(区)及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各市(区)要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登革热防控要求,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督促爱卫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明确病媒生物防制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认真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抓好重点任务、重点环节,全面部署辖区内防蚊灭蚊工作。各级爱卫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抓好具体安排和协调,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工作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住宅小区和家庭,发动辖区居民主动参与,掀起清洁城乡环境、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预防控制登革热的爱国卫生月活动新高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带头做好本单位及职工家庭的防蚊灭蚊工作。
二、组织统一灭蚊,降低蚊媒密度
为掀起防蚊灭蚊的爱国卫生月热潮,防控蚊媒传染病,请各市(区)组织多轮次的灭蚊行动。2021年4月29日为全市蚊媒孳生地清除及灭蚊统一行动日,全市范围内以街镇为单位组织开展蚊媒孳生地清除及灭蚊统一行动。统一行动期间,各地要按照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原则,组织社区、村庄和督促辖区各类机关、社会团体单位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积水、清理卫生死角和统一灭蚊行动,清除蚊媒孳生地以及杀灭成蚊。要组织辖区家庭开展居家灭蚊活动,动员群众翻盆倒罐,清除室内和庭院积水,做到“不漏单位住户、不漏楼宇院落、不留积水容器”,彻底铲除蚊虫孳生环境。各市(区)要督促各镇(街道)落实日常的蚊媒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重点强化蚊媒中、高密度地区孳生地清除工作,坚持合理用药,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并及时评价防制效果,疾控部门要进行防制效果的飞行监测;要强化蚊媒防制应急能力建设,配备充足的消杀器械和药物,加强消杀队伍建设,预防控制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播的疾病,做到科学除害。
三、开展宣传科普,动员各方参与
各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专家访谈、信息发布、微博、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爱国卫生月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普及登革热防控及蚊媒防制知识,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广泛深入发动群众从自我家庭做起,积极参与灭蚊防蚊行动。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指导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有关重点场所的防蚊灭蚊工作指引(附件1—附件5)落实防蚊灭蚊工作。
四、其它事项
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区)爱国卫生月活动效果进行明查暗访,并进行通报。各市(区)要设立防蚊灭蚊指导电话,做好本地防蚊灭蚊的指导工作。各市(区)、市直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把清除蚊媒孳生地及防蚊灭蚊活动纳入爱国卫生月工作记录,及时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简讯。(邮箱:wjjzw06@jiangmen.gov.cn)
附件:1.学校防蚊灭蚊工作指引(2018年版)
2.医疗机构防蚊灭蚊工作指引(2018年版)
3.建筑工地防蚊灭蚊工作指引(2018年版)
4.公园苗圃花卉市场防蚊灭蚊工作指引(2018年版)
5.各类场所化学快速杀灭成蚊指引(2018年版)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市直单位防蚊灭蚊技术指导联系人:市疾控中心病媒防制所朱宇平,3288565;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陈火华, 3288569,1390288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