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江门市创建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创建示范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创建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江社心办〔2020〕12号)要求,按照自愿申报、主管部门负责培育和评选推荐、对标筛选、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共有100家单位申报创建示范单位,包含了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小学、中学、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多级多类心理服务平台。经由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办公室及各创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评审,现决定命名蓬江区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8家单位为“江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示范单位”。
希望被命名为“江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示范单位”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坚持以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目标,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接续拓宽服务范围,为提高我市公民心理健康素养、健全我市社会心理服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作出新贡献。
附件:江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示范单位入选名单
江门市创建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2021年5月23日
(联系人:李丽萍,电话:3505338,邮箱:jmshxlf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