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报价要求、评标办法和服务期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家庭医生特定病种处方签约药店第三方审计服务;
(二)用途:对蓬江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及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旗下53家签约药店2019年特定病种药品售药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报价要求: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由评标小组按评分标准打分选定。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江门市蓬江区家庭医生签约药店的审计工作并提交相应审计报告。
二、服务内容
(一)提供审查签约药店特定病种药品售药执行情况的服务;
(二)提供审查签约药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费用、社保审核费用、第三方清算机构清算费用等多方数据的服务。
三、服务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服务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服务商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地点属江门市以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在项目服务期间派驻人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职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 1 名,且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需回避情况。
四、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家庭医生签约药店第三方审计报告,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五、付款方式
项目经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七、接收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
(一)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公示结束后不再接收报价。
(二)接收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皇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206室
八、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皇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
联系人:朱甲琳
联系电话:0750-3982990
八、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15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附件:项目评分标准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