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管理规定》,拟将部分资金进行竞争性存放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人: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
三、项目内容:本次竞争性存放资金总金额为8亿元,根据存放期限不同划分为两个标包: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包的投标,也可以参加其中任意一个标包的投标。
四、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经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资格的银行,且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在该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一)投标书(格式见附件一)。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及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五)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1式1份按照要求完整提供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单独提交,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六、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每项指标计算结果均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每名评委对每一名投标人独立评分,汇总后取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一)利率水平指标占总分的50%。以全部有效投标人的最高投标利率水平为评标基准利率水平,计50分,其他投标人的利率水平得分计算公式为:(投标利率水平/评标基准利率水平)×50。投标利率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得分:(1)违反国家利率规定政策;(2)违反各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江门银行业对公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等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自律约定。
(二)投标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考评指标占总分的20%。以2024年第二季度招标人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考评排第一名的投标人考核得分为评标基准考核得分,计20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公式为:(考核得分/评标基准考核得分)×20。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2024年第二季度归集业务考评的,本项指标不得分。
(三)服务水平指标占总分的20%。以配合我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工作情况为考核指标。2023年12月28日至今未被前述部门发文表扬或批评(含通报、责令整改等,下同)的,得基准分10分;被前述部门发文表扬的,在基准分基础上每次加5分,最高得20分;被前述部门发文批评的,每次扣5分,直至0分。
(四)安全性指标占总分的10%。以受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行政处罚情况为考核指标。2023年12月28日至今在公开可查的网站中无被前述部门行政处罚记录的,得分为10分,受行政处罚一次的得分为5分,受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的本项不得分。
七、中标规则: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存款利率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综合得分和投标存款利率相同的,按归集业务考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综合得分、投标存款利率、归集业务考评得分均相同的,按服务水平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综合得分、投标存款利率、归集业务考评、服务水平得分均相同的,按安全性指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以上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
每个标包排名前6名的投标人为该标包的中标人,第一名分配该标包资金金额的25%,第二名分配该标包资金金额的22%,第三名分配该标包资金金额的19%,第四名分配该标包资金金额的15%,第五名分配该标包资金金额的11%,第六名分配该标包资金金额的8%。任一标包中标人不足6家的,剩下的额度由中标人平均分配。
中标银行应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天内配合中心完成存放手续。如中标银行无法在招标公告规定期限内完成资金存放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分配的资金由完成存放手续的中标银行平均分配。如有银行放弃资金分配且实际分配资金不足1000万元的,本次不作存放;单笔实际分配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按规定办理手续。
八、投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投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8:30至10:00。
(二)投标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2楼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部。
(三)投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时间和地点送至招标人。
(四)招标人拒绝接受以下文件:
1.提前递交的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3.未按规定包装和密封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与评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
十、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确认中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资金的存放手续。
十一、非国家政策调整,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借故拖延、拒绝为招标人提供资金存放服务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因投标人违反银行业相关规定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十二、其他:
(一)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
(二)联系地址和方式: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2楼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何志红
联系电话:0750-3829810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