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单位、产生地点、建筑垃圾种类与数量、运输车辆或者船舶号牌、运输时间、行驶路线、运输目的地(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等事项。
(二)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
(三)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
(四)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
(五)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随车辆(船舶)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不得超出核准范围运输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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