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网
市政协网
政务邮箱
繁体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环境保护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环境保护
问:企业在填报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表(系统)时,某化工原料中涉某一调查化学物质,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给定的是一个浓度范围如10%~20%,这种情况该化学物质的量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4-03-29 17:32:52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答:
参考《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填报说明,对于含量为一定范围的,可按照中间值(即是15%)进行折纯量计算。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