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重点识别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
(1)确定识别对象
空间范围: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等村民集聚区或聚集点适当向外延伸,原则上南方地区为向外延伸500米左右,北方地区为向外延伸1000米左右。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可不限于上述范围。
水体类型:空间范围内的水体(水面),或流经空间范围的水体(水面),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等。
水体面积:原则上为200平方米及以上。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可不限于上述要求,即可以小于200平方米。地方可结合本地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将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水体,纳入黑臭水体识别范围。
(2)判定黑臭水体
按照以下步骤,对照下述要求判断纳入识别对象的水体(水面)是否为黑臭水体。前一步骤不能判定为黑臭水体的,则进行下一步骤。前一步骤可判定为黑臭水体的,则不进行下一步骤。
感官判断。依据水体颜色异常(如发黑、发白等,以下简称“黑”)或气味异常(如浓烈、难闻等,以下简称“臭”)的感官特征进行判断。如果某水体存在“黑”“臭”任意一种情况的,即视为黑臭水体。
公众评议。对于感官判断有争议的农村水体,征求村民委员会、水体周边居住村民意见,并对村庄随机人群开展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