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要求,停产期间不得擅自关闭自动监测设备或中断联网。生产停运周期3个月以上时,经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可关闭自动监测设备;生产停运周期3个月以内,需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检修的,废水至少上传流量参数,废气至少上传含氧量、烟气温度、生产工况状态中一项。恢复生产前,应提前启运自动监测设备,并进行校准,在污染源启运后的两周内进行校验,满足技术指标要求视为启运期间自动监测数据有效。

答:根据《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要求,停产期间不得擅自关闭自动监测设备或中断联网。生产停运周期3个月以上时,经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可关闭自动监测设备;生产停运周期3个月以内,需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检修的,废水至少上传流量参数,废气至少上传含氧量、烟气温度、生产工况状态中一项。恢复生产前,应提前启运自动监测设备,并进行校准,在污染源启运后的两周内进行校验,满足技术指标要求视为启运期间自动监测数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