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核电厂产生的气载放射性废物一般都属于中低放射性废物,主要来源于核电厂一回路冷却剂,分为含氢废气和含氧废气。含氢废气可采用贮存衰变和滞留衰变的处理方法,待气体进行一段时间的衰变后进行取样分析,如放射性已降至符合排放控制要求即可将处理后的废气经通风系统烟囱排放;含氧废气经核岛排气和疏水系统集气管汇集后,由系统风机抽入,通过除碘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送入核辅助厂房的通风系统烟囱排放。
中低放射性废液主要包括一回路冷却剂排水及泄漏水、地板冲洗水、工艺疏排水、去污液和化学实验室排水。根据放射性废液的不同来源,选择使用蒸发、过滤或离子交换等处理方法将废液分离成净化液和浓缩液,从而达到废水净化的目的。
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理办法是打包后贮存在核电厂废物暂存库中,为了有效存储,把固体废物包装暂存使其放射性衰变减弱以便将来进行废物解控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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