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网
市政协网
政务邮箱
繁体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环境保护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环境保护
问:当年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的企业,是不是到下一年才需要披露?比如2026年纳入企业名单,企业在2027年3月15前披露即可?
发布时间:2026-08-20 09:58:19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答:2026年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需要开展2026年度临时披露;在2027年1月1日-3月15日期间,开展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