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国道编号以“G”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1打头的是以北京为起点的放射状国道,2打头的是南北走向国道,3打头的是东西走向国道,4和5打头的是国道联络线。省道编号以“S”开头,规则与国道类似,1是以省会为起点放射的,2是南北走向的,3是东西走向的,4和5是省道联络线。
答: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国道编号以“G”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1打头的是以北京为起点的放射状国道,2打头的是南北走向国道,3打头的是东西走向国道,4和5打头的是国道联络线。省道编号以“S”开头,规则与国道类似,1是以省会为起点放射的,2是南北走向的,3是东西走向的,4和5是省道联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