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答:创业重点扶持对象在我省创办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担任该主体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理事长(会长、秘书长)、负责人、首席合伙人。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满12个月,申请补贴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创业主体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正常经营,且有不少于1名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创业者本人),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0000元。

问: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答:创业重点扶持对象在我省创办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担任该主体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理事长(会长、秘书长)、负责人、首席合伙人。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满12个月,申请补贴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创业主体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正常经营,且有不少于1名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创业者本人),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