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网
市政协网
政务邮箱
繁体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旅游文化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旅游文化
问:在音乐餐吧演出是否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发布时间:2026-03-31 10:19:31
来源: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答: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同意场所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文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