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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地名标志应由谁设置和管理?
发布时间:2024-05-23 16:53:37
来源:江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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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并设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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