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或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的对象,经审核其收入、财产状况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在征得其同意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依照其申请资料和调查核实情况,直接转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程序,相关申请资料不再重复提交,简化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