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管理办法》共有20条,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
(一)总则。包括传染病监测的目的、定义、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等内容,明确主要用于规范和指导疾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单位的监测活动。
(二)工作职责。明确疾控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的传染病监测职责和任务。
(三)监测机制和内容。明确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实验室病原、临床症候群、病媒生物和环境监测、行业协同监测、社会感知监测、应急监测等综合监测,掌握传染病流行特征、影响因素、病原变化等,提高疫情早发现能力。
(四)监测实施。明确数据收集、分析、利用、质量控制等工作环节,形成监测业务闭环管理。要求统一规范收集信息,开展疫情日常分析和专题分析等工作。对信息的发布、报告、通报、反馈等进行规定,定期开展监测工作评估。
(五)保障措施。明确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能力建设、信息安全等措施,提供监测工作开展的必要条件,保障监测工作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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