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参保人,每多断保1年,将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