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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育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发布时间:2026-07-15 15:05:40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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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发生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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