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移交的城建档案,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档案应当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原件;
(二)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CJJ/T 180-2012)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答:《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移交的城建档案,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档案应当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原件;
(二)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CJJ/T 180-2012)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