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工伤损失工作日的计算一般由劳动部门鉴定的停工留薪时间为准,或者由相关机构进行鉴定结合工资收入予以确定,有争议时可由发生事故的企业所在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确定。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