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对利用取水工程直接从江河、湖泊和地下取水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和取水许可证管理,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在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国取水许可证保有数量达34.4万余套,审批河道外总许可取水量达4100余亿立方米,涵盖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行业。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取水许可审批服务便民化,取水许可审批已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功能互补。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部署,2019年,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被列为国家首批高频推广应用的电子证照之一。水利部高度重视,组织制定了国家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标准,经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批准发布实施。我们还开发了全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选择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北京等5省(直辖市)开展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试点,探索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共享证照等方式,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应用推广。目前,试点地区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部署应用,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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