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经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候选人意见,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
3、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对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最后进行公开宣誓即可上岗履职。
答:
1、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经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候选人意见,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
3、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对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最后进行公开宣誓即可上岗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