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公民能当上人民陪审员,有以下3种途径:
1、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再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随机抽选确定人选;
2、个人申请;
3、组织推荐,即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
需要说明的是,经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不能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