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网
市政协网
政务邮箱
繁体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综合政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综合政务
问:公共租赁住房放弃选房规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20 09:20:49
来源: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答:选房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达到3次,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