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网
市政协网
政务邮箱
繁体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综合政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综合政务
问:实施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有何后果?
发布时间:2024-07-23 15:47:27
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答:实施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以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否则,程序违法。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被确认违法、撤销或者变更的法律风险。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