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是指我国的宗教事业由我国的宗教信徒自主办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包含宗教内容,不得附加宗教条件。
独立自主自办,体现了宪法原则,是国家主权在宗教事务上的具体体现,是我国各宗教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是基于我国曾经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有的宗教被外国殖民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历史事实,由我国信教群众做出的自主选择。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宗教界与世界各国宗教界的友好交往日益增多,但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在鼓励我国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往的同时,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