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为了让群众少跑腿,房屋所有权转让后,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后台对维修资金业主信息进行变更。如发现维修资金登记的业主信息有误,新业主可携带产权证明和身份证明资料到维修资金窗口办理业主信息变更手续。地址:蓬江区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维修资金服务窗口(82-83),联系电话:3829717。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为了让群众少跑腿,房屋所有权转让后,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后台对维修资金业主信息进行变更。如发现维修资金登记的业主信息有误,新业主可携带产权证明和身份证明资料到维修资金窗口办理业主信息变更手续。地址:蓬江区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维修资金服务窗口(82-83),联系电话:382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