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于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项目法人办理监督书时,应提交以下备案资料:
(1)主要施工图纸;
(2)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文件复印件;
(3)项目法人与勘察(测)、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4)项目法人、勘察(测)、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情况;
(5)项目法人提交成立法人批准文件,其他参建单位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6)项目法人、勘察(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签署的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