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22〕20号),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启动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补贴标准按月测算,测算方法为: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我市城乡低保标准×SCPI(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并四舍五入取整。测算的补贴标准不足 30 元/人·月的,按30 元/人·月发放;超过 30 元/人·月的据实发放。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我市在乡和城镇中无固定工资或离、退休金收入的“五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