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542号)的规定,房地产评估收费已放开市场调节,相关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根据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