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需满足下列7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规模数量可以不超过企业业绩标准所列累计数量。
(1)修建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或修建城市道路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
(2)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公里以上;或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公里以上;或修建燃气管道工程1公里以上;或修建热力管道工程1公里以上;
(4)修建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1项;或修建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1座;
(5)修建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1项;
(6)修建城市隧道工程200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