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3]20号)明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要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加强执业质量把控和风险分类防控,严禁串通舞弊、伪造证据或事由、出具不实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告执业中发现的问题,为实施穿透式监管提供重要参考信息。
答:《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3]20号)明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要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加强执业质量把控和风险分类防控,严禁串通舞弊、伪造证据或事由、出具不实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告执业中发现的问题,为实施穿透式监管提供重要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