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21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信息应当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