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设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压实主体责任,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省级财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推进实施,强化工作保障,审慎、稳妥运用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相关工作,不得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反复回购,造成债券资金空转、虚增财政收入等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