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举行大型宗教活动需要组织者提前30天,向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受理后,需要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重点是对该活动安全方面的条件进行审查,如建筑、设施、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过不良安全信息记录,是否有责任人和安全措施等。同时,为了便于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全面、及时了解本地大型宗教活动开展情况,作出大型宗教活动批准决定的,批准机关还会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另外,如果有邀请境外宗教组织或者个人参加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没有经过举办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而自行组织大型宗教活动,就属于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宗教事务部门有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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