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跨国公司总部能级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六条,申报广东省跨国公司总部能级奖励的审核流程为:
(一)申报。省商务厅每年定期下发跨国公司总部能级奖励申报通知及指南,申报企业根据有关通知向所在地级以上市业务主管部门(深圳、阳江为投资促进部门,其他地市为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各地级以上市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企业做好申报辅导,明确审核意见,报送省商务厅审核。
(三)审核。1. 省商务厅对各市初审上报材料进行审核。2. 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专家评审。
(四)公示。对评审通过的申报企业,由省商务厅视情征求省有关单位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正式对企业批复认定结果,申报企业应享受奖励的按程序安排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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